2010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还没有出台,现在执行的仍是2009年的。 深圳市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深劳社[2007]61号)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09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 从08年7月1日起,特区最低工资调整为1000元每月,特区外为900元每月,调整幅度为深圳1992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绝对额增加最高的一次。调整过后,特区内工资标准为全国最高。 按照此次调整方案,2008年,深圳特区内(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比上年增长17.6%;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比上年增长20%。 目前,深圳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850元/月和75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