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行的纠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时,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进而将影响相应股东的利益。确定该案由时,应注意要严格把握是“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主要是《公司法》第33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