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归属地转移需要以下流程:
1、社保卡转移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拿着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有社保卡到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转移手续,同时还需要进行上缴手续费。
2、如果是公司为公司职员进行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则需要公司准备当事人的委托书,并且公司代办人员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带有公司公章的复印,即可办理。具体的相关事项需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咨询。扩展资料: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益要求劳动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人力资源的不断优化配置。在这一新形势下,不少参保人员到桂就业,社保关系跨省转移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自治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跨省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在我区正常参保缴费;
二、携带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养老缴费凭证》和《医疗缴费凭证》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开具《联系函》,由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与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对接办理;
三、区外原参保地社保局收到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并将资料寄至广西新参保地社保局。提醒:转移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参保人在完成了社保关系转移之后,社保卡是否需要重新办理,也是百姓关心的一大问题。对此,自治区社保局负责人表示,原在广西区内参保,现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广西区内其他地区继续参保的人员,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持本人身份证和原社保卡到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社保卡激活手续即可;原在广西区外参保、转入广西的,则需要重新申请制作社保卡。根据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可以请人代办。办理前,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一份(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在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原参保地社保局时,如发现本人有多个社保账户,参保人需先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合并社保账户手续,再办理转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