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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谁召开怎么召集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1-09-26 四川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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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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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由谁召开: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怎么召集: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
    6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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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会会停牌吗?
召开临时股东会可能会停牌,上市公司是可以在股票市场抛售股票的,但是由于股东或者是经营者的信誉受损等缘由,可能会导致股票停盘。此时就必须要等待该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等方式来维护形象,此后才可能扭转停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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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主张房产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屋以及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形予以综合评估与判断。
通常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原则上将交由母亲亲自抚育;
至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会依据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作出裁决。
若涉案房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所得,那么它理所当然地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该房产系一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且产权证书上仅有其个人姓名,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被判定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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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需要董事会召集吗?
临时的股东会不需要董事会召集的,一般情况下临时股东会需要由十分之一的股东提议、由三分之一的董事提议以及监事会的成员们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那么在认购了企业股权后也是可以享受公司的收益权以及一定程度的经营权,如果是原先的股东要增加公司股权时也是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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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集资诈骗罪都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解析: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此项罪名主要描述了违反国家现行法令的规定,未经国家主管机构许可而擅自吸收或变换形式吸收公众资金,从而扰乱金融体系正常运作的行为。
这一罪行在我国各类非法集资案件中占据着极高的比例。
2.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并且达到了法定的金额和情节标准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同样是当前社会上频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型的犯罪,因此成为我们打击的重点对象之一。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文件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此来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且数额巨大、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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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控股股东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股股东所拥有的权力主要包括:
1)公司重要决策的参与权。
这种权利源于普通股股东对于公司股票的持有,它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权益。
2)获取公司资产的利润以及在公司经营后留下的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这两项权利直接反映了普通股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剩余收益权。
在履行义务方面,1)作为股东,您应当按照约定按时按比例缴纳投资款。
您可以使用现金进行出资,同时也可以选择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以货币估值且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来进行出资。
2)您必须遵守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的规定,不能利用自己的股东身份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同样,您也不能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从而损害到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因为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您将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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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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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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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会条件是什么
1、董事的人数已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人数,或者没有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的。2、公司没有弥补的亏损超过了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的。4、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召开的。5、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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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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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吗?
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对于董事人数不足的、亏损达到一定额度的、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等情况下,都是可以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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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盗窃罪有集合犯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关于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的盗窃问题,我们需要按照每个人所犯下的具体罪行进行量刑判定。
当行为人执行了盗窃行为后,我们会给予其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未经允许而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这将导致其接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能会面临罚款;
其次,如果行为人的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他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会面临罚款;
最后,当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那么这名行为人就会接受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更严厉的惩罚,如无期徒刑,并且还会面临罚款或者没收财产的处罚。
然而,并非所有的盗窃行为都会被视为盗窃罪。
对于那些只是偶尔因为生活困难而偷窃财物的人,或者是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且未分得任何赃物的人,他们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盗窃罪,但是在必要的时候,相关部门可以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处罚。
此外,我们也要注意区分家庭成员之间的偷窃行为和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类案件,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处理;
但是,如果确实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在处理过程中也应该与社会上的盗窃案件有所区别。
同样地,即使盗窃公私财物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只要情节轻微,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都可以不被视为犯罪:
首先是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
其次是能够全额退还赃款、赔偿损失的人;
再次是主动向警方自首的人;
第四是被胁迫参与盗窃活动,但没有分得任何赃物或者只获得少量赃物的人;
最后是其他情节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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