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
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1升(不含)至
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3.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补贴范围。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车辆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扩展资料:政府补助、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
(一)政府补贴范围和标准补助范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解体报废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1年及以上进行解体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解体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补助标准
(二)企业奖励范围和标准奖励范围解体报废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其新车车型属于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的,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奖励。奖励标准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解体报废车辆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力度,建议奖励额度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各汽车生产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