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够一次性补缴,需要逐年交费直至交费年满15年。《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不够十五年的,能够交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能够转入新型乡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限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限定》第二条 参加工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累计交费不够十五年的,能够延长交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交费五年后仍不够十五年的,能够一次性交费至满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