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要看具体情况。 法律规定:2010年10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章 ?村名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三条规定: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 ? ?解析:参加选举,是指选举(他人)以及(自己)被选举。因此,只要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有权参加选举。但任何一人只能参加一个村的选举,不得再参加户籍所在村或者其他地方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