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是先取保候审还是选择7天拘留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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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醉驾行为人先受拘留,取保候审需公安司法机关办理,不影响侦查。满足条件如面临轻刑、无社会威胁、疾病或特殊身份者可申请。即使有犯罪事实,仍按法定程序追责。在羁押期满无结果时,也可能实施候审。
醉驾是先取保候审还是选择7天拘留

一、醉驾是先取保候审还是选择7天拘留

通常情况下,醉酒驾车行为人会首先被处以拘留处罚,然后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而关于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概念,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特殊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司法机关在实施强制措施时进行办理并且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即便确认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也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即将面临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判决;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3)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性影响;

(4)如果犯罪主体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孕育、哺乳婴幼儿的妇女。

当然,在已经届满的羁押期限内,若案件尚无结果,也需要采取候审措施处理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关执行。

二、醉驾是先取保候审吗

在醉酒驾驶事件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必须先行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实际操作过程中,会依据案情的特殊性以及涉案人员的行为特点进行综合考虑。例如,若涉案人员涉及到的是轻微的非暴力犯罪类型,具备无逃跑企图、愿意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及未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干扰等条件时,法院或者公安部门有可能会批准其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醉酒驾车者将依照法律规定,被处以相应的拘留处罚,等待后续的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常情况下,醉酒驾车行为人会首先被处以拘留处罚,然后才能够申请取保候审。

而关于取保候审这一法律概念,它属于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的一项特殊强制措施,只能由公安司法机关在实施强制措施时进行办理并且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

即便确认被告人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也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便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取保候审:

(1)即将面临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判决;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3)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性影响;

(4)如果犯罪主体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孕育、哺乳婴幼儿的妇女。

当然,在已经届满的羁押期限内,若案件尚无结果,也需要采取候审措施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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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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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孩子几岁可以选择选择与谁离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十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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