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限定,
(一)从申请《独产娃儿爸妈光荣证》当月起至娃儿年满14岁止,每月予以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两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公司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二)独产娃儿爸妈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后加发本人准则薪水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出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薪水渠道列支。独产娃儿爸妈为公司工人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2年度工人年平均薪水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贴;
(三)独产娃儿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限定由独产娃儿爸妈所在单位报销;
(四)未成年独产娃儿丧命的,可予以其爸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限定的渠道列支。 通常来说,夫妻两方都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