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可以实施处罚,单位扣除工资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但是,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你本人有过错给单位造成损失,有可能要成大赔偿责任。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对违纪行为有明确处罚要求你知情认可的。否则,单位的处罚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