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克扣奖金与克扣工资通常不是同一个概念,但是总的来说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员工的奖金或者工资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实践中需要具体对单位克扣工资进行认定。
二、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
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率相联系,经济效率下浮导致工资必须下浮的;劳动者请事假的,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视为克扣工资。
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不能视为无故拖欠;另外,用人单位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也不是无故拖欠。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借口对员工的奖金或者是工资进行克扣,否则单位有权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解决,如果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的进行进一步的起诉处理。如果遇到对员工不合理的行为一定要用正当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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