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具体包括如下: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