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本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司法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同意取保候审的,会责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如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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