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r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即应安排工作交接,结清工资,出具解除合同证明书,并在15日内办理档案、社保转移手续。rn 劳动者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一是要避免把“书面通知”写成“辞职申请”,后者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二是要有效送达,要保留送达用人单位证据;三是30天未满,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赔偿损失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