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真相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依其职权和有关行政法规。2、法律的后果不同。裁决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利的过程,对裁决不服仍可申请复议或起诉;而仲裁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3.受理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而行政裁决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能强制管辖。4.裁决的机构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而行政裁决是由国家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