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不指定载体、不划清保护范围的单字体,不给予保护。这是因为特定一种字库的字体结构统一、风格统一,单个字体不可能对已有字形、结构、风格进行更多的选择、编排,不具有著作权保护高度的独创性。
2、对于有载体、划清保护范围的字体,如字帖、铅字字体、字体软件等字体工具给予保护。未经许可,不得复制、发行和擅自演绎。例如计算机字库本质上是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得到保护而非美术作品。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