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成立留置权,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债权清偿期届满;3、债权人对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统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的留置除外。此时,当债务人不按时履行债务,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如果以上内容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律图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