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带好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次提供原单位开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等退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手册》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新单位开具的《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生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上4件材料取其一);再者还要带好新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委托转移。经督促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之内可以办理成功。补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