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没有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应的罪名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本身以及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