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由父母通过协商确定,如果能协议一致,则不直接抚养方按照协议结果给付给子女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以将抚养费的数额交给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进行确定。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