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所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