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好立项计划关。加强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沟通联系,及早掌握各拆迁项目实施时间,制定审计计划,并明确必须经现场审计后方能实施拆迁的刚性要求。
2、把好现场审核关,做到“四个核对”,即对被拆迁人拆迁补偿结算情况与评估报告核对;现场清点户数与拆迁红线图范围核对;对评估报告中的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机械设备评估结果与现场情况核对,按比例进行抽查、测量、核实;现场拆迁结束后对实际拆迁情况与拆迁前审核结果进行核对验收。
3、把好业务比对关,积极探索计算机辅助审计。
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