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2、根据国家二级国有企业标准总的来说就是:属露天高温高空露天作业员工每月120元,连发四个月,共480元;其他生产人员为100元,连分四个月,其他在岗员工95元,连发四个月。
3、高温费发放标准分三个等级,最高每人每月120元,从7月份开始,发放时间为4个月。
4、按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0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95元。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不能计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