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行政诉讼法规定因行政行为受到权益侵害,可以选择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赔偿请求。在诉讼过程中由行政行为人举证证明自己的行政行为不违法,由你举证证明行政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损失数额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八条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