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会见犯人的,需要户口本。对于亲属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律师执业书、律师事务所证明等。由看守所安排会见,不会超过四十八小时。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