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法律规定上看、农作物被采伐、收割后具有的交换价值,但苦于没有资金,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还长在田里的农作物与土地没有分离,于是便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但不得因此而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也不得抵押,应当确认其设定抵押的效力。但是这种情况下农作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同时抵押。
2、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