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律师的身份状态而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若律师已经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委托协议,那么便无需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即可进行会面。
然而,倘若律师尚未与犯罪嫌疑人建立委托关系,那么就必须获得公安机关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会见。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相关文件,请求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立即予以安排,且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个小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