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实施了取保候审之后,被赋予这一权利的公民所支付的保证金将被全额退回。取保候审,具体而言,即是指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司法机构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时,针对那些已被判定有罪但尚未被正式拘禁的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庭作证。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他们就可以凭借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已经退还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