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概念范畴上是包含的。企业是组织众多个人开展经济活动的一种方式,而是企业的组织形式,是解决筹集大量资金碰到许多问题时候的一种标准方法,但是也可以采取其他的组织形式。
2、埃格诺森《经济行为与制度》一书中将现代发达的外国国家常见的经济组织分为六种:业主所有者,合伙制企业,不公开招股,公开招股,金融互助社和非营利组织。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最后一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从契约的含义来理解企业,那么最后两种是否是经济组织也很难判断。因此,通常理解企业的主要形式有3种
第一,业主所有者。有时候也称个人独资,这类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最终决策权为同一主体,这类企业的成员由单个人或者家庭为主,为附近的居民提供一些最简单的生活资料,是费用最低的企业组织形式。如学校两旁的小吃店,旅馆,报摊。
第二,合伙制企业。指的,是几个人(两个人以上)将各自的资源集中建立起来,个人根据自己的出资额的多少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这种企业有利于增加初始规模,但是共有企业产权,后期合伙人搭便车的行为难以克服。
第三,。目前它是最重要的,它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正因为这样,可以有名称,享受很多自然人的法律权利,同时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有限责任和易于转让所有权和永续经营的优点使得更容易筹集资金,缺点是创办比前两者要复杂的多,而且它不得不面临双重扣税(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