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庭执行但一直不还,确实无偿还能力,法院应裁决终止执行。有能力偿还,却恶意逃避,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执行局有意拖延,权利人可以向该院领导、该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反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