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危房不可以在不经本人同意的情形下强拆。如属于危房,应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处理。对于违章建筑,在拒绝自行拆除的情形下,执法机关才可以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
(1)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1)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