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1、双倍工资风险: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日起至书面劳动合同签署日止最长十一个月的期间内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如果企业再裁员,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3、解聘将支付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劳动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5、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员工来说将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我们办理过员工受伤后要求双倍工资加工伤待遇的;员工恶意离职的;员工恶意泄露。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