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他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