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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早亡,母亲将自己一半房屋产权,遗赠给亲生2子女其中的一个子女。现母又亡。请问这时父亲剩下的一半房屋产权如何分配?

帮助5人 138浏览 匿名 2017-09-02 辽宁抚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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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3条
  • 白雪律师
    白雪律师
    父亲的一半房产由子女平均继承
    全文
    9 2017-09-02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答:母亲占四分之三,子女各占四分之一。追问:现在房产证一共写了4个人名字共同共有也公正了,这样不是共同所有不分份额吗。。。。。。回答:答:有约依约。追问:你所说有约依约必须落在纸上?口头可以不算。回答:答:不是,当时公证时你妈妈同意并表明放弃自己享有的份额。追问:具体忘了,但现在房本写了4人名字,和一本公证书,都没写份额。您看///////回答:答:你妈妈无异议时,四个人共同共有。
    全文
    9 2018-11-18
  • 李永纯律师
    李永纯律师
    两个子女继承,份额相同。
    全文
    5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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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早亡,母亲将自己一半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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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事宜,依据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得到总金额约30%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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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者配偶每月能获得赔偿金总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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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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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并且执行标的物以及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必须明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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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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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用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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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纠纷问题的处理方式,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其次,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政府或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亦或是遵循法律程序予以妥善处理;
最后,如果对行政部门做出的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在获取处理决定后的三十天内,向相应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对于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方面的纠纷,应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则交由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而涉及到单位间的争议,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至于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在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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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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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房产给自己母亲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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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房产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具体如下:
首先是由遗赠抚养协议中的受赠人继承;
其次是依据遗嘱确定的继承财产;
再次包括了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近亲属;
然后还包括了生父母、养父母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人;
最后将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纳入考虑范围内,同时也包括了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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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写心跳呼吸骤停可以认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因工死亡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开具,可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若劳动者不幸丧生于医疗卫生机构内,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即可凭《死亡医学证明》作为其死亡依据;
其次,倘若公民在医院离世,但院方未能提供死亡证明,此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便可向当地居委会或卫生站提出申请,请求上述机构为死者开具相应的死亡证明;
在此基础上,若遇非正常死亡事件,或卫生部门无法确认该死亡是否属实,则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向公安司法部门寻求帮助,由后者出具死亡证明;
最后,若死者已被火化,其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可向殡葬部门索取火化证明,以作为其死亡依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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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自己的母亲丧失继承权吗?
不管自己的母亲丧失继承权,如果在构成遗弃的情况之下的话,就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自己的父母如果存在着遗弃的情形的话,那么是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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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交定金后没买可以退定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购买房产时,一旦支付定金后无法达成购房意愿,定金通常将不予退还。
然而,也存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外的情况。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双方可协商决定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但如果支付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其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则该方无权要求返还所支付的定金;
反之,若接受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其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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