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只有在出现下列情形时才会查财务的个人账户: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法证明其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2、个人滥用支配地位,造成公司损失,需要同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