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对肇事逃逸的认定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有可能驾驶员当时也陪着被撞的车辆到修车厂去维修机动车了,但是在机动车维修期间趁别人不注意就逃跑了,这个过程当中到底用了多少时间这是无法预定的。因此,认定肇事逃逸就不要考虑时间上的限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