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保候审期间,判决生效的,按判决内容执行。如判决不负刑事责任或者管制的,应当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变更为管制刑罚的执行;如果判决拘役、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收监执行。
2、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3、在中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司法机关将申请保释的人和保证人当面对保落实,然后予以释放。这种保释措施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