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合同部分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只可以请求退还已履行部分的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那么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即没有履行部分的定金不予退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