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雇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原则:过错原则和连带赔偿责任原则等。雇工受伤的,由雇主和雇工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致雇工受伤的,由第三人赔偿,或者雇工可要求雇主补偿,雇主在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