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约。法律规定了合同解除的三种情形:
其
一、协议解除;
其
二、约定解除;
其
三、法定解除。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在没有生效时是可以解除的,只需和合同相对方达成一致合意即可,但如果应解除合同造成对方预期利益损失,或对方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必要准备的,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