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要件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客体要件
非法出售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发票。所谓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本罪侵犯的对象具体为普通发票,即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三)主观要件
非法出售发票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出售发票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家的发票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秩序的结果,仍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四)客观要件
非法出售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出售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