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