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遗嘱全文。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
【相关延伸】
问:订立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答:订立代书遗嘱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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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质要件:
①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③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④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其一,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其二,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其三,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
2)形式要件:
①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②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③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