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的误诊,要负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并且该次误诊造成患者人身受到损害的误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负法律责任,其中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