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撤销的赠与的情形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此时需要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以及受赠人具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的义务。
3、受赠人不履行抚养合同义务的。
4、因受赠人的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