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没有权利强拆违建的。物业公司属于提供物业服务的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或者由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申请人民法院行使。物业公司作为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具有强制执行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存在违规装修或者建设时,应当履行制止和报告等职责。该制止并非指强制拆除,而是警告、劝阻,由业主自行拆除、恢复原状;业主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物业公司应向有关行政管理报告,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业主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