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犯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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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是犯法的,因为物业部门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发现小区存在违章建筑,物业可以督促业主自行拆除或者向住建部门举报。在我国实施强拆的部门只能是政府行政部门,如物业强拆造成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对违章建筑物业强拆犯法吗?

一、对于违章建筑物业强拆犯法吗?

物业有监督权,但无执法权,所以无权拆除违建,只能发整改通知,规劝等。都无效的情况下上报执法部门。如果物业通过暴力的方式非法进行强拆的,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是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被告在答辩的时候也往往是不承认自己参与了强制拆迁。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这些部门参与了强制拆除,而这些部门提供不出证据证明其未实际执行政府的责成决定也无法否定派人到场的事实的,法院就可以认定他们参与了强制拆迁。

物业是没有权利强拆违建的。物业公司属于提供物业服务的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属于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也不属于法律授权的行政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由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使或者由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行政组织申请人民法院行使。物业公司作为营利性企业法人,不具有强制执行权。

二、物业面对违建有哪些救济途径?

1、物业公司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违建行为做出明确规定或约定。同时,尽可能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和合理监督。

2、发现违建行为时,物业公司可以先口头劝阻。若口头劝阻无效的,可以向该业主发送书面的《整改通知书》,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原状。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

3、要及时将违建行为和情况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上报并保留相关凭证。

4、物业公司可以以业主违反《物业合同》,或者业主委员会以业主违反《管理规约》为由,由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业主限期拆除违规建筑。

综上所述,强拆属于行政强制行为,需要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小区物业作为企业,并没有这个权力,即便是小区有违章建筑,物业也不可以对其强制拆除,否则就是违法的,相关责任人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物业强拆造成损失,业主可以要求物业部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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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但是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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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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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拆程序?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有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违章建筑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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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怎么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怎么认定违章建筑,违章建房能吗
一、怎么认定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在1980年4月《批准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这一文件中,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起,该等用词开始见于的多部行政法规上。
从我国整个行政法律体系来看,在法律层面上,对违章建筑一词并未作明确界定;但基于行政效率等方面的考虑,我国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市政、环保、防洪、消防、公路、铁路、航空、港口、防震减灾、文物、园林、水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对于违章建筑作出了不同的界定规则。这些规则杂乱而无序,常常混淆了一般违章与严重违法之间的法律边界,成为背离依法行政原则超越职权甚至作出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之具体行政行为的基础依据。《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即物权法定原则;对于物权的否定,依法的一般原理也应当法定,故目前对于违章建筑的界定尚属法律保留事项。
在拆迁征收领域,被拆迁征收人之违法建筑多为居民为解决居住困难而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农民之间转让宅基地、承包地并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形。对于该等违法建筑的界定,其依据的主要法律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
现实中,诸多立法和执法人员习惯地将违章建筑与违法建筑混为一谈。为更好地区分违法建筑和违章建筑,有必要将违章建筑作狭义理解,即:所谓违章建筑,系指违反除法律、行政法规之外的行政规章和各种制度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而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我们则称之为违法建筑。
在拆迁征收领域中,违章建筑的类型主要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2)自建房,即在现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顶、阳台自建建筑物;
(3)未经批准在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且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系通过农民私自转让取得;
(4)占有国有土地和在农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5)未经批准占用过道、马路边、公共绿地内、过道、人行道等搭建的固定亭棚、房屋等;
(6)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章建筑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未经批准、无证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确属违章建筑的;
(2)相关法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违法之说,法律出台后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办证;
(3)确实无证、客观上属于违章建筑,但在建造过程中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是违法;
(4)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亦违法,不给办证甚至连答复都不给;
(5)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许;
(6)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
(7)棚户区;
(8)政府拆迁征收时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章建筑。
二、违规建房能吗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功臣规划许可证,依法应受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的决定。
即使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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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的强拆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章建筑的强拆手续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章建筑的强拆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的是:
(1)、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俗称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
(3)、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2)、听证。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章建筑被强拆可以索赔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要求变更但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的建筑。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由此可见,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时不可以进行索赔。但须注意的是:
(1)区分违章建筑与违章建筑内财产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
法律不保护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不意味着违章建筑内的财物也一并没收,这些财物在法律上都是物,于违章建筑而存在,与其不存在着从属关系。另一方面,物权人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并不受土地上违章建筑的影响,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人只要获得土地的方法,是依照《城市土地管理法》的要求,通过划拨的方式或者出让的方式获得,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按照物权变动的规则履行了法律手续,即获得土地使用权,即使违章建筑被拆除,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并不因此被剥夺。
(2)获得相应的补助费
拆迁索赔包括三个方面,补偿费、补助费和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对于违章建筑,法律规定不能享有补偿费,但仍可以获得补助费,补助费具体包括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因此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而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补助费。
(3)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拆违实施部门在发现违章建筑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查处违法建筑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且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决定违章建筑时应当给与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一定的期限;逾期不拆除,由有关部门违法建筑的应当在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虽然法律不保护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但对违章建筑的拆迁仍需要遵循合法程序,若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物财产权受到侵害,没有得到补助费的情况,也可以获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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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章建筑物被强拆怎么办?
违法违章建筑物如果被强制拆除,当事人需要了解拆迁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要求,如果属于合法强拆只能予以配合,不服气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果对方属于非法强拆,则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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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违章建筑强制拆迁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提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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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被强拆是否可以索赔
[律师回复] 对于违章建筑被强拆是否可以索赔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要求变更但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的建筑。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由此可见,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时不可以进行索赔。但须注意的是:
(1)区分违章建筑与违章建筑内财产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
法律不保护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不意味着违章建筑内的财物也一并没收,这些财物在法律上都是物,于违章建筑而存在,与其不存在着从属关系。另一方面,物权人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并不受土地上违章建筑的影响,这意味着,土地使用权人只要获得土地的方法,是依照《城市土地管理法》的要求,通过划拨的方式或者出让的方式获得,并支付了相应的价款,按照物权变动的规则履行了法律手续,即获得土地使用权,即使违章建筑被拆除,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并不因此被剥夺。
(2)获得相应的补助费
拆迁索赔包括三个方面,补偿费、补助费和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对于违章建筑,法律规定不能享有补偿费,但仍可以获得补助费,补助费具体包括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因此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而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补助费。
(3)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程序,拆违实施部门在发现违章建筑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查处违法建筑的情况反馈举报人,并且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决定违章建筑时应当给与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一定的期限;逾期不拆除,由有关部门违法建筑的应当在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虽然法律不保护违章建筑的所有权,但对违章建筑的拆迁仍需要遵循合法程序,若存在着土地使用权、物财产权受到侵害,没有得到补助费的情况,也可以获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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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拆与合法建筑强拆是合理的吗?
违章建筑强拆与合法建筑强拆只要没有国家相关部门的批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不管拆迁的建筑是不是合法的建筑,拆迁都是需要获得合法的手续的,否则都将视为违法的行为,当事人有权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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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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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违章建筑能强拆吗
违章建筑可以强拆。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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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上海违章建筑的强拆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上海违章建筑的强拆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拆违实施部门发现违法建筑、接到相关举报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报告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正在搭建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拆违实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后,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2、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将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告示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当事人应当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代为拆除。
《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6、区、县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违法建筑及其查处等情况进行记录,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汇总后,纳入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作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依据。
7、拆违实施部门发现违法建筑、接到相关举报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报告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正在搭建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8、拆违实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后,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9、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10、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将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告示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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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应当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代为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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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当场责令当事人暂停施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后,以书面形式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可以采取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等措施;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立即,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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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法建筑时,拆违实施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当事人未取走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内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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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应当在清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建筑垃圾;逾期未清理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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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违实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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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深化,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由于国民法律意识淡薄而建成的违章建筑也不少,而这些违章建筑往往面临着被的命运,在本文将向您详述违章建筑程序及相关法规,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违法建筑程序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
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
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
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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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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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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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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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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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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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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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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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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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拟定方案,组织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深化,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然而由于国民法律意识淡薄而建成的违章建筑也不少,而这些违章建筑往往面临着被的命运,在本文将向您详述违章建筑程序及相关法规,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期满不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二、违法建筑程序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
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
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
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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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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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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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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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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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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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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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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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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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拟定方案,组织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违章建筑程序是什么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
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
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
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
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
2、签发《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
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
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
6、签发《 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
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
8、张贴《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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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拟定方案,组织 制作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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