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