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其量刑标准如下:
1.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2.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200克以上不满 10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 10克以上不满 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3.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 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