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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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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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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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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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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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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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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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